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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燕青拳”传承人燕华

来源:搜狐网 作者: 时间:2021.03.16

燕华:山东单县人,中共党员,大学毕业,乌兰浩特市第十三届政协委员, 中级武术教练员,现任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文化旅游体育局武术教练员 。

习武经历

1961年出生于山东省单县燕氏武术世家,5岁时随祖父习练家传武功“燕青拳”。

荣誉及成就

1968年在单县武术比赛中获儿童组拳术第一名、刀术第一名的好成绩,多次参加单县及菏泽地区武术比赛名列前茅。

1981年从单县入伍到内蒙古乌兰浩特市,原沈阳军区守备第三师81628部队,在师直警卫连任武术教官,为各团特务连及侦察排培训擒敌格斗技术。

1984年燕华在沈阳军区大比武中获军事五项第一名的好成绩。

1984年燕青拳被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定为重点武术挖掘整理项目。1985年经市教育局、市体育局批准,燕青武馆正式成立,并代表兴安盟地区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武术挖掘整理赛获特约武术表演奖。1985年4月内蒙古体育局出版的内蒙古拳戒录刊登了多篇有价值的燕青拳资料并报国家体育总局。

1986年,燕华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全国武术挖掘整理赛”获优秀表演奖。

1988年“燕青拳”被国家体育总局武术管理中心批准为武术比赛、表演项目。

1988年因工作需要,乌兰浩特市体育运动委员会及人民政府领导多次到部队找师首长商量,经部队首长与乌兰浩特市人民政府批准,于1988年10月转业安值在乌兰浩特市体育运动委员会,但任乌兰浩特市体育运动学校武术教练员工作。多次代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武术比赛并取得好成绩,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争的荣誉。

2002年燕华被内蒙古自治区武术协会授予“优秀武术教练员”称号。

2003年燕华被兴安盟盟委、盟行署授予“优秀武术教练员”的称号。

2003年在燕华的倡导下,成立了兴安盟地区武术协会,为兴安盟的体育事业填补了一项武术空白。

2004年燕华被乌兰浩特市武术协会选为市武术协会主席职务。

2005年燕华被内蒙古自治区武术协会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武术协会”副主席。

2006年燕华被国家体育总局评为“全国优秀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007年经中华全国武术协会考评委员会考核进入“中国武术协会会员”。

2008年燕华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社会体育指导先进个人”。

2008年被国家体育总局授予“全国群众喜爱的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010年燕华当选为内蒙古自治区武术协会常务副主席。

2011年被国家体育总授予国家级社会体育指导员,国家一级武术裁判员、国家高级武术教练员称号。

2011年燕青拳被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项目。

2011年被兴安盟委、盟公署评为“第二届感动兴安十大人物”。

2013年河南卫视《知根知底》栏目组寻找“水浒英雄后人”获专家组认定,同年入选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委会撰写的《中国当代武林人物志》。

2014年入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委会撰写的《江山多娇》和《华夏人物传记武术篇》。

2014年被内蒙古体育局评为《2010一2013》年度全区群众体育先进个人。

2015年被《中华武术365尚武名师》评为“武林百杰”人物及“武术家”称号。

2015年为纪念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胜利七十周年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日史编委会撰写出版的《正义之光》大型文献资料《时代先锋人物篇》中介绍燕华的事迹。

2016年,天津市中华武士会研究会特聘请燕华担任专家组专家。

2016年燕华被内蒙古自治区体育局授予“星级社会体育指导员”称号。

2017年燕华被四川省宣传部出版的《看中国、人才强国》大型文献资料介绍了燕华的先进事迹。

2018年燕华被四川省宣传部出版的《中华崛起、人才强国》大型文献资料介绍了燕华的先进事迹。

多年来燕华为潜心研究传承中国传统武术呕心沥血,多次代表兴安盟、乌兰浩特市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武术比赛并取得好成绩。多次担任内蒙古自治区武术比赛裁判工作并获优秀裁判员称号,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争的荣誉。

并撰写出《浅谈燕青拳》、《浅谈燕青枪法》、《浅谈燕青棍法》、《燕青单刀》、《燕氏清平剑》、《燕青翻子拳》、《燕氏清平大刀》、《燕青跤法》等20多篇论文发表在国家级及省级的《武林》、《精武》、《中华武术》、《武魂》和《中国当代武林人物志》、《江山多娇》、《看中国、人才强国》等多篇杂志上。弟子分布全国各地多达2000多人。在国家、国际、省级武术比赛中获得各类奖牌1000多枚。弟子分别在北京、扬州、青岛、包头、赤峰、沈阳、辽宁等城市开设了八家燕青武馆分馆,多次被内蒙古自治区武术协会评为“优秀武术教练员”、“优秀武术裁判员”称号。燕华整理修订祖传手抄本《燕青拳谱》,撰写出近20万字的新《燕青拳谱》一书,为全国燕青拳爱好者提供了详实的历史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