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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公布,全国各地环境“颜值”普遍提升

来源:红星新闻 作者: 时间:2021.05.26

5 月 26 日,生态环境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2020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0 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有关情况。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表示,按照《环境保护法》和《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生态环境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 11 个部门,共同编制了《2020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0 年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今日正式发布。报告显示,2020 年和 " 十三五 " 生态环境重点目标任务均圆满超额完成,全国生态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司长柏仇勇


" 十三五 " 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

柏仇勇说,从国家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网监测结果来看," 十三五 " 期间,我国生态环境明显改善,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最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全国各地环境 " 颜值 " 普遍提升,人民群众的生态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显著增强。

他指出,2020 年,全国 337 个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87.0%,同比上升 5.0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浓度为 33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8.3%。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 - Ⅲ类)断面比例为 83.4%,同比上升 8.5 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 0.6%,同比下降 2.8 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在用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达标率为 94.5%。海洋生态环境状况整体稳定,管辖海域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同比基本持平,近岸海域水质总体稳中向好。全国农用地土壤环境状况总体稳定。全国生态环境质量优良县域面积占国土面积的 46.6%。全国辐射环境质量和重点设施周围辐射环境水平总体良好。经初步核算,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 2019 年下降 1.0%,比 2015 年下降 18.8%,超额完成 " 十三五 " 下降 18% 的目标。

根据《2020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全国 337 个地级及以上城市平均优良天数比例为 87.0%,同比上升 5.0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浓度为 33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8.3%。PM10 年平均浓度为 56 微克 / 立方米,同比下降 11.1%。

公报显示,全国酸雨区面积约 46.6 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 4.8%,同比下降 0.2 个百分点;酸雨污染主要分布在长江以南—云贵高原以东地区,总体仍为硫酸型。全国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Ⅰ~Ⅲ类)断面比例为 83.4%,同比上升 8.5 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 0.6%,同比下降 2.8 个百分点。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辽河七大流域和浙闽片河流、西北诸河、西南诸河的 1614 个国控断面中,Ⅰ~Ⅲ类水质断面比例为 87.4%,同比上升 8.3 个百分点;劣Ⅴ类断面比例为 0.2%,同比下降 2.8 个百分点。监测的 112 个重要湖泊(水库)中,Ⅰ~Ⅲ类水质湖泊(水库)比例为 76.8%,同比上升 7.7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 5.4%,同比下降 1.9 个百分点。110 个监测营养状态的湖泊(水库)中,贫营养占 9.1%,中营养占 61.8%,轻度富营养占 23.6%,中度富营养占 4.5%,重度富营养状态占 0.9%。

根据《2020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2020 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水环境维持在较好水平,夏季一类水质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 96.8%,同比基本持平。全国近岸海域优良水质面积比例平均为 77.4%,同比上升 0.8 个百分点。2020 年,我国管辖海域海洋沉积物综合质量等级为良好,监测点位良好比例达到 96.5%。


▲《2020 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和《2020 中国海洋生态环境状况公报》


去年,全国 337 个城市中 202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

根据两份公报,柏仇勇将我国的生态环境状况概括为 " 三升三降 "。

一是环境空气达标城市数量、优良天数比例提升,重污染天数比例、主要污染物浓度下降。2020 年,全国 337 个城市中,202 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占 59.9%,比 2015 年提升 30.5 个百分点;优良天数比例为 87.0%,比 2015 年提升 5.8 个百分点;重污染及以上天数比例为 1.2%,比 2015 年降低 1.6 个百分点;细颗粒物(PM2.5)年平均浓度为 33 微克 / 立方米,比 2015 年下降 28.3%,首次低于国家二级标准(35 微克 / 立方米)。

二是地表水水质优良(Ⅰ - Ⅲ类)断面比例持续提升,劣Ⅴ类断面比例持续下降。2020 年,全国地表水 1940 个水质断面中,Ⅰ - Ⅲ类比例为 83.4%,比 2015 年提升 17.4 个百分点;劣Ⅴ类比例为 0.6%,比 2015 年下降 9.1 个百分点。地级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水质达到或优于Ⅲ类比例为 94.5%,比 2015 年提升 4.2 个百分点。

三是水质优良海域面积比例持续提升,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持续下降。2020 年,符合第一类海水水质标准的海域面积占管辖海域的 96.8%,比 2015 年提升 2.0 个百分点;全国近岸海域优良(一、二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 77.4%,比 2015 年提升 9.0 个百分点;劣四类水质海域面积比例为 9.4%,比 2015 年下降 3.6 个百分点。

柏仇勇同时表示,必须清醒认识到,由于 " 三个没有根本改变 ",我国生态环境质量的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生态环保仍然任重道远。我国城市空气质量总体上仍未摆脱 " 气象影响型 ",全国尚有三分之一左右的城市 PM2.5 浓度达不到国家二级标准,臭氧浓度呈波动上升趋势,区域性重污染天气过程时有发生。此外,辽河、海河流域,太湖、巢湖、滇池水质仍为轻度污染。全国地下水水质不同程度超标,全国近岸海域有 8 个海湾春、夏、秋三期监测均出现劣四类水质。重点流域水生态状况和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健康状态总体上仍不乐观,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有待提升。

红星新闻记者 吴阳 北京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