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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出台煤改气优惠政策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10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近日公布《2012年乌鲁木齐市燃煤供热锅炉实施天然气改造相关优惠措施》,纳入2012年煤改气计划的单位,可享12万元/蒸吨补贴。


  2012年煤改气除享受补贴外,政府还将对固定资产投资给予进一步支持,补贴总额原则上不超过工程建设总投资的50%。


  同时,政府优惠措施明确,对新建燃气锅炉房用地,国土部门应优先进行划拨和调整,并作为市政公用建设用地无偿提供给供热单位。对实施煤改气的单位(业主),其供热区域内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项目优先考虑纳入市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并按照相关政策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