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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限行“黄标车”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2.07.30

    海南省海口市相关部门将在今年9月发布限行通告,对高排放、高污染的“黄标车”,以及无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的“无标车”实行限行。


  为加强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海口市环保局今年4月起在全市设7个点,全面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核发工作,截至6月底,已核发超过3.7万个环保标志。


  海口市先后印发《海口市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志管理工作方案》和《海口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计划加快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一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机动车;逐步淘汰未达到国家第三阶段机动车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柴油机动车。


  根据计划,今年9月,海口市相关部门将发布关于“黄标车”限行通告。实施限行后,“黄标车”不能进入限行区域。随着尾气污染控制需要的加大,限行区域将不断扩大。


  同时,海口市对达到国家规定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的车辆,一律强制报废,对已到使用年限的车辆、排放不达标的车辆,以及“黄标车”,限期予以淘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