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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观察:脱硫乘胜追击 脱硝方兴未艾

来源:中国环境报 作者: 时间:2013.01.09

随着《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的颁布和实施,火电行业正在经历新一轮的环保设施改造,脱硫脱硝仍是重点之一。

  据中电联统计,截至2011年年底,我国火电烟气脱硫机组合同容量6.84亿千瓦,累计投运容量5.18亿千瓦,全国火电厂已投运烟气脱硫机组容量占全国燃煤机组容量的75.73%。


  经过多年发展,脱硫行业已相对成熟,多家公司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目前工程建设能力可满足国内火电厂脱硫设施建设需要,脱硫设备、材料的国产化率达到95%以上,脱硫设施造价及运行成本大幅度降低。


  截至2011年年底,火电行业烟气脱硝合同容量2.51亿千瓦,累计投运容量0.97亿千瓦,国产催化剂生产能力约15万立方米。现在,越来越多的脱硝厂家拥有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脱硝行业逐步走向成熟。


  市场竞争焦点有转移
  从新建项目向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市场转移,特许经营成为发展趋势


  经过10年发展,我国的脱硫市场已相对成熟。几轮洗牌过后,小型无实力的环保公司逐渐退出,目前参与脱硫市场竞争的厂家相对固定,但行业整体利润率偏低。随着建成项目脱硫建设的完成及新建项目逐步减少,火电脱硫市场呈萎缩趋势。由于火力发电厂建设放缓和排放标准加严,脱硫市场竞争焦点由新建项目向脱硫设施增容改造市场转移。


  受火电装机容量的影响,脱硫市场在2006~2008年持续高位,2009年开始大幅度下滑。根据中电联的统计数据,2011年脱硫公司的年度合同容量仅为0.41亿千瓦。2012年新建机组与2011年差别不大,年度合同签订容量在0.5亿千瓦左右。2012年,火电行业公开招标的脱硫设施改造项目为0.3亿千瓦,约占投运机组总容量的6%。脱硫改造市场容量正逐渐超过新建机组市场容量。


  脱硫特许经营(BOT模式)正成为被业主广泛接受的模式,国电、大唐等集团多个项目已委托给下属环保公司进行运营。在这一模式中,脱硫公司负责脱硫装置的建设或回购,享受每千瓦时1.5分的脱硫补偿电价(或双方协商的价格)。对脱硫公司来说,由于前期投资较大,存在一定风险,但此后若干年会内有稳定收益。脱硫特许经营模式已成为脱硫行业的发展趋势,以国电龙源为代表,采用脱硫特许经营模式的机组容量已超过0.3亿千瓦。


  EPC模式(设计—采购—建筑施工)是脱硫行业应用最早也是目前最广泛的商业模式。随着市场逐渐成熟,业主和脱硫公司合作方式也开始多样化,脱硫市场中还有EP(设计—采购)、PC(采购、施工)、P(采购)、E+部分P(设计+部分关键设备供货)等多种商业模式。


  EPC类商业模式由脱硫公司负责项目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培训调试直至项目移交,并对脱硫系统的性能负责。这对脱硫公司来说风险很小,但由于行业竞争激烈,目前行业利润率较低,一般不到10%。


  技术差异化在缩小
  大型脱硫公司主要有四类,市场呈集中发展趋势


  我国的烟气脱硫是从引进、消化国外技术开始的。随着行业发展,脱硫公司在消化吸收国外脱硫技术的基础上,研发适合中国国情的自有脱硫技术。目前,我国80%以上的脱硫机组采用了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部分沿海地区采用了海水脱硫法,还有部分电厂根据脱硫原材料情况选择氨法或其他脱硫工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