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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召开《林业志》编纂工作会议

来源:江西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4.05.28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5月28日讯  5月20日,江西省林业厅在南昌召开《江西省志·林业志(1991-2010)》编纂工作会议,传达中央和省委、省政府领导关于修志工作的指示精神,总结前一阶段编纂工作进展情况,部署当前和下一阶段工作。江西省林业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邱水文出席会议并讲话,各设区市林业局办公室负责人,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厅属单位负责人和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邱水文指出,此次会议是对《林业志》编纂工作进行再部署、再督促、再落实的一次会议。就进一步加强林业志编纂工作,邱水文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确保领导到位。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和省领导关于修志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站在无愧于历史、无愧于时代、无愧于人民的高度,把《林业志》编好。各承编单位要把《林业志》编纂纳入年度重要工作推进表,做到领导到位、人员到位、责任到位、经费到位;单位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编写内容,亲自审核志书文稿,亲自解决实际问题,确保如期完成各项编纂任务,把江西林业的探索史、进步史、发展史原原本本地留给后人,为全省林业科学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和借鉴。二是要进一步充实资料,确保质量到位。资料是志书的基础,质量是志书的生命。要坚持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注重资料工作、注重编写重点、注重体例规范,做到严谨行文,坚持层层审验,把精品意识贯穿到各章各节编写的全过程。要广泛收集资料、认真考证资料、务必把资料长篇编写好。三是要进一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落实到位。各承编单位要为编纂人员提供足够的时间和便利条件,有条件的单位可聘请情况熟悉、认真负责、文笔较好的老同志担当编纂人员。各编纂人员要团结合作、相互支持,集中时间收集资料,集中精力写好志稿。厅各单位都有提供资料的义务,当事人都有应邀接受访问或提供相关材料的义务。厅办公室要不定期对各单位编纂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和指导,并将督查情况进行全厅通报。
    会议还就《林业志》编纂的篇目设计、资料搜集、撰写要求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进行了培训。(卢建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