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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林业厅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绿色崛起取得成效

来源:江西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4.06.03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6月3日讯  《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出台两年来,江西省林业厅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国家林业局的大力支持和关心下,推进改革创新,激发发展活力,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生态安全保驾护航,持续推进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绿色崛起,取得了显著成效。
  一、高位推动,积极协调,提供有力组织保障。省林业厅党组高度重视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工作,坚持“一把手”高位推动,加强领导,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障。一是及时成立由厅党组书记、厅长阎钢军任组长,其他厅领导任副组长,厅机关各处室和厅直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的领导小组,并专门抽调精干力量成立省林业厅苏区办,专职负责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事宜。二是在反复多次并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有针对性的制定实施方案、工作方案等,将各项目标任务分年度落实给相关单位,确保各项工作都有人负责。三是抢抓时机,积极对接,确保重大政策不缺位。阎钢军率厅领导以及厅有关处室和单位负责同志,积极协调国家林业局抓紧制定出台贯彻落实国务院《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争取将赣南等原中央苏区目前急需的一些林业政策和项目需求写入贯彻落实意见,为下一步争取更大支持创造了良好条件。
  二、广泛调研,创新方法,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两年来,省林业厅通过广泛调研和加强督导检查,创新工作思路和方法,上下联动,有力促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加快林业发展工作。一是为切实了解赣南等原中央苏区基层和林农所想所需所盼,阎钢军及其他厅领导先后二十余次带队赴赣州、吉安、抚州等地,了解基层、林区和林农面临的主要问题、政策需求。二是省林业厅要求厅各有关部门按照能给则给、能放则放的原则,通过政策倾斜、资金优先、项目落地等,切实加大对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林业发展的支持,并争取国家林业局等部委对原中央苏区的最大限度支持。三是厅苏区办建立定期督查调度推进机制,确保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林业加快发展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
  三、群策群力,先行先试,确保工作落到实处。两年来,省林业厅和全省广大林业干部职工从振兴中央苏区、加快绿色崛起的全局出发,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主人翁精神积极投身支持苏区绿色崛起工作中,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群策群力,争取先行先试政策,抓好了林木战略储备基地试点工作。自2012年江西省作为全国首批7个木材战略储备基地试点示范建设省份,并启动实施试点示范建设以来,已累计争取中央投资2235万元。二是申报落实了一批林业建设项目。帮助原中央苏区市、县向国家相关部委申报了一批林业建设项目,目前赣南苏区松材线虫等林业有害生物监测预警体系建设项目等8个项目已经得到立项批复,批复总投资10383万元,其中中央投资8126万元。三是倾斜安排了一批林业建设资金。2012年至今,省林业厅累计安排中央和省级投资45.7亿元,大力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林业建设,资金占全省总量的55%,为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对口支援,倾心帮扶,打造干群鱼水真情。根据上级有关部署和要求,省林业厅积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合力推动万安县、兴国县对口支援和扶贫工作,通过坚持一把手亲自部署,分管领导具体推进,厅属各单位和处室分解落实对口支援和扶贫任务,形成高效的帮扶工作推进机制。厅主要领导多次带队赴国家林业局专题汇报对口支援万安县和兴国县扶贫相关工作,邀请国家林业局派调研组赴万安县、兴国县调研,进一步增强对口支援万安县、兴国县加快林业发展工作的合力。三是资金项目重点倾斜。省林业厅在资金项目和政策上对两县给予了重点倾斜,仅2013年,安排万安、兴国两县中央和省级投资近9000万元,重点在营造林工程、森林抚育、省级生态公益林补助、油茶产业专项资金、竹产业发展等方面的专项资金上给予了倾斜支持。(何万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