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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重新确定森林火险区划等级

来源:陕西日报 作者: 时间:2014.06.16

    日前,省林业厅对全省各县(区、市)森林火险区划等级进行重新确定,61个县(区、市)被区划为一级火险区,占全省57%。
    据介绍,此次森林火险区划等级是省林业厅按照《森林防火条例》和《全国森林火险区划等级(LY/T1063-2008)》标准,结合各地县级行政单位有林地面积、灌木林地面积、未成林造林地面积、活立木蓄积量、防火期的平均降水量、气温、风速及森林火灾相关的诸多因素重新区划的。火险区划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其他。
    一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大)包括:西安市周至县、蓝田县、长安区、户县;宝鸡市金台区、凤县、太白县、陇县、陈仓区、渭滨区、眉县、扶风县、岐山县、千阳县、麟游县;咸阳市旬邑县、长武县、泾阳县、礼泉县、彬县;铜川市宜君县、耀州区、印台区;渭南市华县、华阴市、临渭区;延安市宝塔区、富县、甘泉县、宜川县、洛川县、黄陵县、黄龙县、志丹县;汉中市南郑县、洋县、留坝县、宁强县、城固县、西乡县、镇巴县、佛坪县、勉县、略阳县;安康市石泉县、平利县、旬阳县、汉阴县、宁陕县、白河县、岚皋县、镇坪县、汉滨区;商洛市洛南县、丹凤县、商南县、山阳县、镇安县、柞水县、商州区;韩城市。二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中)24个、三级火险区(森林火灾危险性小)12个、其他(该行政区域内无成片的森林资源)10个。此次重新确定的森林火险区划等级与2009年的区划等级相比,一级火险区增加了17个。(记者  王永锋  通讯员  周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