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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保护是重大历史责任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时间:2014.10.21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就生态文明建设做出了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并对青海生态保护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为我们进一步指明了治青理政方向。青海最大的价值在生态、最大的贡献在生态、最大的责任也在生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就要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首要位置来抓,真正肩负起对国家和民族的重大历史责任。
  特殊生态地位:决定了青海发展定位首先是把生态保护好,提供生态公共产品,以良好生态服务全局
  众所周知,青海生态价值巨大、地位极其重要。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的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青海经济价值巨大,是全国重要战略资源接续地。同时,青海独特的动植物生态资源优势,为特色生物资源精深加工、中藏药、文化等产业发展提供重要基础。面对保护与发展,青海决不能走发达国家“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在将生态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时,我们既要尊重市场规律,更要遵循自然规律,既要绿水青山,也要金山银山。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青海生态服务价值巨大,是建设美丽家园的重要支撑。生态服务价值是人类直接或间接从生态系统得到的利益,包括固定二氧化碳、稳定大气、水资源供应等。生态系统服务只有一小部分能够进入市场买卖,大多数是公共品或准公共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生态环境意识也大为增强,过去老百姓“盼温饱”现在“盼环保”,过去“求生存”现在“求生态”。良好的生态环境已经成为人民群众追求幸福生活、打造美丽家园的重大诉求。
  人类文明的启示:良好的生态环境是人和社会持续发展的根本基础,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
  生态文明是工业文明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新要求。历史上由于人类对生态破坏而导致国家衰亡、文明转移的例证屡见不鲜。恩格斯指出:“我们不要过分陶醉于我们人类对自然界的胜利。对于每一次这样的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环顾世界,许多国家都经历了先污染后治理的过程,治理成本比当初创造的财富还要多,付出了十分沉重的生态环境代价。最早开始走上工业化道路的英国伦敦很长一段时间内是著名的“雾都”;20世纪40年代的光化学烟雾事件使洛杉矶“闻名世界”。殷鉴不远,教训极为深刻。建设生态文明是实现人类文明持续发展的必然选择和必由之路。当今世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时代潮流,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正成为新的趋向。
  我们党一贯重视生态文明建设,20世纪80年代初就把保护环境作为基本国策,进入新世纪又把节约资源作为基本国策,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作为一项历史任务,纳入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布局,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快生态文明制度建设,表明了我们党对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思考和坚定决心。历届省委省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生态保护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立省战略,着力推进绿色发展。特别是党的十八大后,新一届省委省政府领导集体坚定把生态保护与建设作为对国家承担的重大历史责任和实现自身可持续发展的头等大事,制定了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区行动方案,探索生态文明制度体系建设,优化国土功能区,大力推进重大生态保护和建设工程,初步探索出一条经济欠发达、资源型地区的低碳、循环发展道路。同时也要清醒地看到,我省生态保护工作,依然还存在着认识不够到位、举措不够得力、监管不够严格、制度不够配套等问题。我们要以“生态保护第一”作为基本遵循和行动指南,用更多精力、下更大力气,保护好中华民族赖以生存、生生不息的美好家园,担当起对国家和民族的重大历史责任。
  承担起历史责任: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保护与开发、 保护与民生、当前与长远的关系,守住红线、勇于担当
  正确处理全局与局部的关系。处理好局部与全局的关系,既要考虑全局的发展,又要兼顾局部的利益。一方面,青海不可替代的生态地位决定了保护好生态环境、筑牢生态安全屏障是青海为全国做出的最大贡献。做好我省的生态保护和建设工作,不仅是实现自身科学发展的需要,更是服务大局、建设美丽中国的需要。另一方面,三江源、青海湖、祁连山等生态保护区,承担着为全国发展大局提供生态产品和服务的重任。对于在生态保护过程中做出贡献、牺牲利益的地区和群体,要在发展政策、制度和机制上给予倾斜和补偿,以促进生态保护的积极性,培育地区新的发展动力。
  正确处理保护与发展的关系。发展是硬道理,但只顾发展而忽视生态保护就是没有道理,以重视生态保护为由忽视经济发展也是没有道理。脱离发展抓保护是缘木求鱼;离开保护搞发展是竭泽而渔。实现两者的统一,必须坚持以主体功能区定位为依据,以建设生态文明先行区为目标,以生态文明体系制度建设为保障,加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活方式。在路径选择上,要坚定不移转方式、调结构,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集约发展,走出一条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在评价体系上,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不唯增速排座次,不以GDP论英雄,把资源消耗、污染物排放、环境损害、生态效益等体现生态文明的指标纳入考评体系并加大权重;在推进方法上,从生态工程、制度建设、环境整治、依法治理、落实责任等方面入手,多措并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正确处理保护与民生的关系。保护生态就是改善民生福祉,二者在战略层面上具有一致性。一方面,随着时代的发展,越来越多的民众意识到生态与经济、生态与人类之间存在共生演进的关系,民众不仅对生存环境质量越来越关注,也对生态产品种类、服务功能的要求越来越高。因此,保民生惠百姓,必须把生态保护作为前提。另一方面,无论是三江源、青海湖等重大生态项目工程,还是国家扶持资金、政策支持都源于对青海的生态保护。近些年,我省群众收入水平、生活质量的提升,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中央不断加大的生态补偿力度。随着国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等制度的完善和健全,青海将在保护生态中更加受益。因此,必须把服务民生抓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的理念统一到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之中。
  正确处理当前与长远的关系。生态保护绝非一朝一夕,要尊重生态环境发展规律,注重当前任务与长远规划的结合,打好生态保护和建设的攻坚战和持久战。一方面要立足当前、夯实基础,既要大力培育生态文明伦理道德观,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营造生态保护与建设的良好人文环境,又要以生态文明先行区建设为抓手,把各项重点任务落到实处,务求做到不欠新账、多还旧账。另一方面要未雨绸缪、着眼长远,既要加强顶层设计、科学制定规划,把生态文明理念贯穿始终,又要加快生态文明制度改革创新,用制度来保障主体功能区规划的落实;把法治理念贯穿于生态环境保护全过程,依法决策、依法办事。经过一代又一代人的不懈努力,还青草于高原、还清水于河湖、还绿色于大地,为长期持续发展腾出环境容量和发展空间,为子孙后代留下蓝天净土、绿水青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