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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响水县退耕还林保护林地取得实效

来源:江苏省林业局 作者: 时间:2014.10.3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10月30日讯  今年以来,响水县根据县政府《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工作方案》的要求,为了巩固和发展森林覆盖率20%以上的省定小康指标,针对境内一些成片林、绿色通道、大中型河堤林地的部分地段,不同程度地存在着伐林后改种其它植物现象,县、镇(区)、村各级下大力气退耕还林,确保宜林地面积。
  大力推进道路、河道堆坡退耕还林。省级以上道路、主要供水河道(通榆河、中山河)两侧各50米范围,县级道路、大中型河道两侧各不少于20米范围,乡村道路、排河两侧坚持“宜宽则宽”的原则,都进行了退耕还林。
  对近年来林木砍伐后的林地进行复查。对没有重新补植到位的,督促限期补植到位;特别是骨干道路两侧严禁在林木生长期采伐,要求冬、春季节经批准采伐的林地立即补植树木到位。否则不得审批新的采伐计划,并按规定依法对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罚。
  严明责任。相关镇(区)高度重视,成片林、绿色通道、大中型河堤所经过的有关村组,均与林业承包人签定了迹地更新(采伐后补植树木)责任状,经宣传发动,形成人人关心林地保护的氛围。到10月上旬,绝大部分伐后林地及骨干道路两侧、新疏浚的河道两岸已补栽树木到位,全县已在退耕还林地新植苗木1100多亩。(江苏省林业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