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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大别山区可持续发展

来源:人民政协报 作者: 时间:2014.12.02

  本报讯(记者毛丽萍)湖北省政协近日在对“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后,向省委、省政府报送了《关于湖北省大别山生态环境保护专题调研有关情况的报告》。省政协建议,设立大别山国家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支持在大别山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探索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011年3月,湖北省大别山革命老区经济社会发展试验区就已启动,并提出了大别山区“三年实现明显变化,五年实现大变化,十年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发展目标。近年来湖北省大别山区发展迅猛,但高增长是基于以往的低基数,大别山区的贫困仍是显而易见的,2012年,湖北省大别山区农民人均纯收入5304元,比2011年增长13%,但比全省平均水平7851元低出32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7917元低出33个百分点。

  “一方面是大别山区脱贫奔小康的强烈愿望,另一方面大别山区更承载了长江和淮河中下游地区重要生态安全屏障的目标和任务,因此要实现大别山区快速发展,仅靠发展工业产业这支传统的‘强心针’绝对不是个好办法,也绝不能再走‘先污染、后治理’的老路。”湖北省政协主席杨松说,“大别山区因后开发而保有一方生态净土,这是当前最具优势和竞争力的资源,只有因地制宜、全力做好生态经济发展这篇大文章,才能让大别山区走向可持续发展的道路。”

  为此,湖北省政协在调研后提出,呼吁国家设立大别山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支持鄂豫皖三省联合开展大别山区国家公园试点,支持在大别山区开展生态补偿试点。对大别山区低产林改造给予专项资金支持,目前国家对低产林改造尚无专项资金支持,湖北省级财政每亩200元的补助力度十分有限,如为节约成本不按规程施工还会导致新的水土流失。加大对大别山区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的投入力度,目前湖北省经过几年探索,农村环境连片整治模式,得到了国家以及社会各界的充分肯定,但大别山区农村环境整治基础条件差、涉及范围广、整治任务重,尚有很多县市、乡镇及村组没有享受到这一重大惠民政策。给予大别山区灌区建设特殊支持,目前国家仅启动了大型灌区续建配套和节水改造,对中、小型灌区尚无资金支持。大别山区农业生产规模和产量不及丘陵区和平原区,在大型灌区的竞争上不占优势,但大别山区更依赖于农业生产对当地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在大别山区中药材产业发展上给予特殊支持,推动大别山区中药材规模化、产业化、精深化发展,带领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同时,在大别山区旅游产业发展方面制定统一的引导政策,并在基础设施建设上给予倾斜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