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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方呵护水源地生态保护区

来源:光明网 作者: 时间:2015.01.26

    “围绕一湖清水永续北送,严厉打击破坏环境资源、水体空气污染等各类犯罪,推动生态环境重大问题治理,为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渠首生态环境优化提供法律保障。”近日,淅川县检察院检察长高宛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高宛梅说,去年以来,该院先后组织开展了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破坏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刑事犯罪和生态环境领域渎职犯罪三个专项调研活动,形成的调研报告分别被县委、县政府采纳、转发和推广学习,并由此在全县开展了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水源地生态环境综合整治活动,先后关闭污染企业3家,取缔水上饭庄36家。同时,我院还出台了《关于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全县“保水质、迎通水”工作大局的实施意见》,提出了20条具体的服务措施。
    在如何做到惩防并举服务生态环境建设时,高宛梅告诉记者,该院重点开展了三个专项活动。一是开展“保我青山绿水刑事法律监督”专项活动。加大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案件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盗伐滥伐林木、非法采矿、非法占用农用地、倒卖土地使用权等犯罪,突出解决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罚代刑、降格处理、隐案不报及执法中程序不合法、处罚不恰当等问题。先后批捕犯罪嫌疑人5人,起诉7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4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4件6人。二是开展“亮剑生态建设领域渎职犯罪”专项活动。依法查处行政执法部门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导致的环境污染案件,及时介入重大环境污染案件和责任事故调查,依法查办事故背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失职、渎职犯罪,促进强化环境监管,督促依法行政,立查渎职犯罪1案1人。三是开展“护航水源地生态环境建设”专项预防活动。及时介入重大生态环境工程建设的资金拨付、招标投标等关键环节,积极开展同步预防,确保生态环保、工程优良。开展预防调查2项,帮助有关部门建立健全规章制度27项,发现并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案1人。向环保、林业等部门发出检察建议9份,督促环保部门查处排污企业3家,恢复农林用地1000余亩。结合重大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和法制宣传12次,发放宣传手册1300余本,从源头上预防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犯罪和职务犯罪案件的发生。
    高宛梅告诉记者,检察机关作为党和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宗旨,为生态文明建设积极提供法制宣传教育、执法司法监督等方面的服务。下一步,我们要牢固树立“守土有责、守土尽职”的责任意识,把南水北调水源地生态文明建设摆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渠首,实现大美南阳永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