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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促进林业合作社发展取得成效

来源:江西省林业厅 作者: 时间:2015.02.10

国家林业局政府网2月10日讯  去年以来,江西省林业厅为鼓励、引导和规范林业合作社发展,构建新型林业经营主体,提高林业生产经营组织化程度,在合作社发展方面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是开展适度规模经营调研,将合作社发展列为省委办公厅出台的《关于积极稳妥推进林地流转进一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意见》重要内容。
    二是抓好国家级合作社示范社的培育和推选,全省已有14家合作社被农业部、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认定为国家级示范社。
    三是加强合作社法规、政策与技术培训,推进民主管理,提高科技含量。
    四是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全省已有76家林业合作社获得中央财政支持农民合作组织资金扶持。
    五是在省级林下经济重点县项目实施中注重优先安排合作社为项目实施主体,促进林农增收。
    六是加强对省级合作社示范社监测,推进合作社规范化发展。
    七是加强与省工商部门配合,建立合作社基础数据库。截至2014年底,全省林业合作社数量已达2630家,其中国家级示范社14家、省级示范社50家,经营林地面积714.99万亩,涉及农户47.77万户。(王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