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环保法规 >> 正文

加快环境税立法

来源:中国财经报网 作者: 时间:2015.03.10

    近年来,我国采取了一系列改善环境、减少化石能源消耗、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政策措施,尽管取得了一定效果,但以雾霾等为代表的资源环境问题仍在继续,经济增长、民生改善和环境保护之间的矛盾亟待协调解决。

    “单纯依靠传统的行政干预方法已不足以解决现阶段面临的突出问题,而且对市场经济和微观群体的负面影响不可忽视,必须出台更合理更全面的政策,包括财税政策等经济杠杆和调节手段。”全国政协委员贾康说。正因为如此,今年他提交了一份关于加快环境税立法过程的提案。

    贾康表示,我国现行的环保排污收费政策征收标准偏低,范围过窄,强制力不够,而且收费政策在征收队伍的管理上也不如税收征管那般规范。

    他建议,一方面进行结构性减税,选择一些特定税种削减其税负水平,比如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等;另一方面,通过结构性加税,即开征环境税弥补减税带来的税收收入减少,从而在稳定宏观税负的同时,实现优化税收结构、提升经济增长质量的目标。

    “虽然保护环境是企业应负的社会责任,但这只是道德层面的约束。在商言商,必须要有利益上的压力和动力,迫使企业从利益上考虑环保问题,让其明白越是节能降耗对自身发展越有利,越是减排越有利。”贾康说。

    在他看来,以开征环境税为切入点,还可以促进理顺中央和地方政府在环境治理上的事权财权关系。未来环境税收入归属和使用上应当更多向地方政府倾斜,由地方政府承担更多的环境治理以及监督企业减少污染排放的职责。

    谈及对消费者的影响,贾康表示,从流转税上的传导来说,环境税可能会往后推导,但推导过程中会产生产业链传导的优胜劣汰,企业会尽可能地节能降耗,以更高的性价比来竞争更大的市场份额。即使如此,仍不可能在前面环节完全把税负消化掉,传导到最终消费品时,可能会转嫁到消费者身上。“如果最终落到消费品上,比如水更贵了,电更贵了,政府要及时适度地提高低保标准,使最低收入者生活水平不下降。”贾康说。对于中等收入以上的消费者来说,则可顺应收入比价之间的关系变化,来调节自己的消费习惯。这样,整个社会都会更加低碳,更加健康,大家共同减少雾霾威胁。

    “现在正是环境税立法的有利时机。”贾康表示,近期和未来一段时间市场煤价油价的下行,使通胀压力缓解,此时开征环境税,因环境成本上升带来的企业运行成本上升,企业更容易消化,对宏观层面整体经济运行的影响也较小。同时,因为环境问题凸显,民众对出台更多保护环境措施的呼声很高,环境税作为有效的减排政策工具的角色作用将更加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