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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生态保护优先 必须处理好“八个关系”

来源:青海日报 作者: 时间:2018.08.27

省委十三届四次全会作出“一优两高”的战略部署,并把生态保护优先作为首要前提。强调,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必须处理好八个关系。

处理好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关系。坚持生态保护优先和绿色发展两手抓、两不误,算好“绿色账”、走好“绿色路”、打好“绿色牌”。处理好绿水青山与民生福祉的关系。坚持生态惠民、生态利民、生态为民,重点解决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处理好顶层设计与地方探索的关系。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实行最严格的生态环境保护制度。同时,坚持“五个符合”,因地因时因人制宜,探索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青海实现路径。处理好政府主导与市场机制的关系。发挥好政府“看得见的手”与市场“看不见的手”的作用,激发政府和市场两个方面的积极性,最大限度动员引导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处理好突出重点和整体推进的关系。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在整体谋划、整体推进的同时,实施好三江源、祁连山、青海湖和“三北”防护林、湟水河、柴达木盆地等重点生态工程。处理好以人为本和尊重自然的关系。坚决摒弃为了完成任务而不惜损害群众利益的做法,遵循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规律,守护高原脆弱的生态环境。处理好制度建设和行动自觉的关系。建立务实管用的生态保护相关法律法规以及生态补偿、监管、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加大宣传力度,培育生态文化,让保护生态成为行动自觉。处理好立足当下和着眼长远的关系。生态环境保护功在当代、利在千秋。只有不断立足当下,扎实做好生态保护工作,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保护的长远功效。

上述八个关系不是简单的拼凑,而是主线突出、主旨明确、逻辑严密的有机整体。处理好这八个关系,是坚持生态保护优先的内在要求,也是我省扎实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基本思路,要结合全省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的安排部署一体把握、一并落实。